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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夏区2025年省级耕地轮作和扩种油菜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5-10-30 08:33   文章来源:江夏区农业农村局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耕地轮作和扩种油菜项目实施方案》(鄂农办发〔202552号)和《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鄂财农〔202531号)文件精神,2025年中央财政安排耕地建设与利用项目资金支持耕地轮作,着力发挥稻-油轮作维持地力作用,挖掘粮油兼丰潜力,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增强粮油供给保障能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和粮油大面积单产提升决策部署,发挥我省农业资源优势,增强粮油供给保障能力。坚持产量产能一起抓,数量质量一起抓,生产生态一起抓,统筹当前与长远、兼顾用地与养地,夯实粮食生产根基,稳定油菜种植面积,实现“粮油兼丰、以油促粮”。

二、耕地轮作实施面积和补助方式

(一)实施面积。2025年全区耕地轮作项目面积2万亩(附件1-1)。

(二)补助标准。按照亩平15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耕地轮作项目实施田块不能与本年度扩种油菜项目实施田块重叠。

(三)补助内容。补助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提供稻油轮作所需种子、肥料、药剂等生产物资,不实行资金直补或以奖代补。向任务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实施主体免费统一供种,其中经过拌种、包衣等处理的种子应用面积达10%以上,亩用种量控制在500g左右,每亩补助底肥(油菜专用肥)50公斤,余下资金用于油菜种植除草、杀虫、杀菌剂和叶面肥等。

三、操作程序

耕地轮作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以及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共同组织实施。

(一)确定项目区域。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对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需求摸底和申报情况,结合油菜生产任务,对全区耕地轮作任务进行任务面积分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要因地制宜科学确定任务区域,将轮作任务分解到村组,落实到具体田块,明确实施主体。

(二)组织政府采购。区农业农村部门主导政府采购工作。采购内容为落实耕地轮作任务所需的种子、肥料、药剂等生产物资。采购的油菜种子应达到《低芥酸低硫苷油菜种子》(NY414-2000)质量标准,不得含转基因成分,优先采购高产高油、多抗耐渍和高油酸、抗根肿病品种。肥料、药剂优先采购油菜专用配方肥、缓(控)释肥、有机水溶肥、伴种肥和种子处理剂等。政府采购工作应与供种、供肥、供药时间相衔接。种子、肥料、农药等物资由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统一管理,农户或新型经营主体领取时签字(附件1-2)。

(三)轮作面积认定。项目区必须选择水稻+油菜周年轮作生产模式,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因地制宜优选单产提升潜力大、减损增收成效显著的区域,集中连片打造“百亩示范片、千亩示范片”。严格落实“谁种谁签字”规定,明确种植大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土地流转、代耕代种面积认定程序。提供统一作业服务的,轮作面积认定原则上以“湖北省北斗农机信息化智能管理系统”监测数据为依据,不具备条件提供北斗平台数据的也要提供相关佐证。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负责轮作面积核定工作,填报《耕地轮作项目面积验收单》(附件1-3),农户、新型经营主体签字确认。区农业农村局对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复核,并及时公示。

(四)兑付补助资金。轮作任务实施面积核实公示无异议后,将种子、肥料、药剂等生产物资采购协议等财务报账所需资料,经审核无误后交区财政局,区财政部门按程序及时足额拨付。如果因招标采购或气候等不可抗拒客观原因导致补助资金有结余,结余资金继续用于耕地轮作任务区当季油菜生产管理补助,用于冬季追肥、抗逆防冻、花期“一促四防”、机收减损作业补助等方面,全部补助资金在当季油菜收获前足额支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区级统筹管理,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区农业农村局成立由局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推进落实工作组,按照上下对口原则,组织本区项目实施,项目区域技术指导和工作考核、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优先支持水稻主产区扩种油菜意愿强烈的重点街道或行政村整建制承担耕地轮作任务。

(二)细化实化任务。区农业部门制定实施方案,结合《2025-2026年度武汉市油菜生产技术意见》明确实施内容、任务区域、补助标准、补助方式、技术路径保障措施、监管举措等内容。同时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按时发放补助物资到任务街道(办事处)、管委会,严格发放程序。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负责面积落实工作,同时按要求及时将补贴物资发放到种植户手中。

(三)加强绩效管理。科学划定项目区,稳定稻-油轮作面积,确保不引发政策性攀比,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安全。实行耕地质量监测,跟踪耕地地力变化。加强项目资料、资金台账专项管理,及时填报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平台调度数据。在关键农时季节深入项目区开展巡回指导或培训。

(四)强化风险防控。完善监督机制,严格政府采购程序和采购纪律,阳光操作。纳入政府采购的物资供应商和新型经营主体,均应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对提供产品不达标的供应商,要及时查处并纳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五)做好宣传总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宣传耕地轮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承担任务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要对年度耕地轮作工作进行总结和绩效评价,于2025125日前形成年度总结报告。联系人:张倩、叶永芳,联系电话:027-88390767;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1.江夏区2025年耕地轮作项目面积分配表

1-2.耕地轮作项目采购物资发放清单(样表)

1-3.耕地轮作项目面积验收单(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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