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试行)》的通知,我区对妇幼健康领域需要公示的内容进行了整理,现在予以公示。
附件: 区卫健局妇幼健康领域基层政务暗香直播公告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