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农业养殖 污染问题突出问题(省序号39)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11-06 14:58 文章来源:江夏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农业养殖
污染问题突出问题(省序号39)整改情况的公示
一、反馈问题
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2022年水产养殖主产区实现尾水达标排放。2023年湖北省精养鱼池尚有近四分之三未开展尾水治理。
二、整改目标
推进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逐年提高精养池塘尾水治理面积,每年完成省农业农村厅下达项目治理任务。水产养殖投粪肥养殖行为得到有效控制。
三、整改措施
1.2026年12月底前,持续开展水产养殖精养池塘尾水治理,以200亩以上连片池塘及单个池塘为重点,推进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逐年提高精养池塘尾水治理面积,每年完成省农业农村厅下达项目治理任务。
2.2026年12月底前,严格对照养殖水域禁养区、限养区管理要求,全面摸排,系统治理。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媒体深入宣传养殖尾水治理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开展养殖尾水治理和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的培训、指导和推广,提高养殖业主环保意识。强化监测执法,防止水产养殖中违法违规行为反弹。
四、整改完成情况
1.重点以梁子湖(江夏水域)、斧头湖(江夏水域)、鲁湖(以下简称“三湖”)周边200亩以上连片池塘及单个池塘为重点,实施尾水治理项目共1.6万亩,遵循“外封闭、内循环”治理思路,开展池塘标准化改造、生态沟渠改造、复合人工湿地净化区构建、大水面生态养殖区建设等工程,有力推进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截至12月底前,“三湖”片区改造工程将全部完工,圆满完成上级下达我区的1.5万亩年度尾水治理任务。
2.严格对照养殖水域禁限养区划定和管控要求,摸清池塘底数并建档立卡,制定“三张清单”(点位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开展联合巡查,强化治理,累计向属地街道、相关职能部门下发工作联系函、线索移交函11份。注重宣传引导,组织开展养殖尾水治理和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培训5期,覆盖养殖大户300余人次;通过发放明白纸、一封信及短视频宣传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养殖主体规范养殖和环保意识。持续开展水产养殖执法检查,重点检查违规使用禁限用药、违规投粪肥等行为,2026年以来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防止水产养殖中违法违规行为反弹。
五、公示说明
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6年11月6日至11月1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027-88390795。
江夏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11月6日
鄂公网安备 610112020001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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