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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夏区2026年油菜轮作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6-08-06 09:45   文章来源:江夏区农业农村局

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汉市2026年油菜轮作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农办〔2026〕24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稳定发展粮油生产的决策部署,充分调动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发利用冬闲田、撂荒地种植油菜的积极性,结合江夏区城郊农业特点、秋冬闲田资源丰富、油菜种植传统深厚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和粮油大面积单产提升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我区农业资源优势,突出利用冬闲田、撂荒地、“四线一口”等种植油菜,努力挖掘油菜扩种潜力,促进油菜单产水平与种植效益,增强粮油供给保障能力。

二、目标任务和资金安排

(一)目标任务。2026年市级油菜轮作示范项目下达目标面积5000亩。

(二)资金安排。2026年江夏区油菜轮作示范项目补助资金75万元,亩平补助150元。

(三)补助对象。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汉市2026年油菜轮作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农办〔2026〕24号)要求,遴选村集体、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种植企业等2026年秋冬种植油菜的生产经营主体。单个主体当年承担种植面积应相对集中连片50亩以上(对通过撂荒地整治种植油菜的主体,可不受连片面积大小限制)。

(四)补助方式。补助资金重点用于油菜播种环节,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通过政府采购,提供种子、肥料、药剂等生产物资,不得实行资金直补或以奖代补。项目补助资金计划15万元用于采购优质油菜种子,50万元用于采购油菜专用配方肥、缓(控)释肥等绿色高效肥料,10万元用于采购药剂。

三、操作程序

(一)项目申报

有意愿承担示范任务的种植业主如实填写《江夏区2026 年油菜轮作示范任务申报公示单》(附件1),并附土地使用权协议等相关凭据,于2026年9月5日前报所在街道审核。

(二)核实公示

     由街道负责对项目申报的示范业主、示范区域、示范面积进行核实后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报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复核。

(三)组织采购

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按规定程序负责政府集中采购工作,采购内容为油菜轮作示范任务实施所需的种子、肥料、药剂等物化产品。采购的种子、肥料、药剂具体以《武汉市2026年油菜轮作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为准。政府采购工作应与供种、供肥、机械化作业时间相衔接,不误农时,确保油菜适期播种种植。种子、肥料、药剂等物资可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织街道或村统一管理,农户或新型经营主体领取时签字(见附件2)。

(四)种植面积认定

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织制定本项目油菜播栽质量和面积认定标准。严格落实“谁种谁签字”规定,明确新型经营主体土地流转、代耕代种面积认定程序。街道负责项目实际种植面积核定(预验收)工作(面积核定应于2026年11月20日前完成),并填报《江夏区2026年油菜轮作示范项目面积验收单》(见附件3),农户、新型经营主体签字确认,在街道公示5天。公示结束后,各街道向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申请对本街道的面积核定情况进行抽查复核,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将复核结果汇总后及时在政务网上公示。具体验收程序见附件4。

(五)兑付资金

项目实施面积核实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提供报账所需资料,经审核无误后按财务管理规定程序及时足额拨付资金。确因招标采购或气候等不可抗拒客观原因导致补助资金有结余的,应及时做好结余资金使用计划。结余资金继续用于本项目区域当季油菜生产田管,可用于冬季追肥、抗逆防冻、花期“一促四防”、机收减损作业补助等方面,全部补助资金在当季油菜收获前足额支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区级统筹管理,街道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由区农技推广中心承担全区油菜轮作示范项目日常工作,具体做好组织协调、督导指导和项目监管等工作,成立由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推进落实工作组,按照上下对口原则,组织本区项目实施、项目区域技术指导和工作考核、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各街道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推进冬闲田、撂荒地土地流转、季节性转包、代耕代种、耕种托管,不折不扣落实本项目扶持政策,保障项目实施工作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开展。

(二)细化实化任务

坚持油用为主,注重拓展油菜“一菜多用”功能,依托江夏城郊区位优势和乡村生态资源,发展“赏花经济”,推进农文旅融合,促进油菜产业发展、和美乡村建设、农村经济多样化。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制定操作指引和技术意见,明确实施内容、项目区域、补助标准、补助方式、技术路径、保障措施、监管举措等内容。重点打造2个油菜绿色高产技术千亩示范片,同时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及时发放补助物资,严格发放程序。

(三)强化指导服务

组织专家制定完善技术指导意见,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和油菜高产高效技术模式,加强关键农时和灾害天气技术指导,及时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巡回指导或培训。

(四)加强监督检查

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及承担项目示范街道要加强指导督办、监督检查,确保任务落实。要强化绩效评价,加强项目资料、资金台账专项管理。

(五)强化风险防控

完善监督机制,严格政府采购程序和采购纪律,阳光操作。纳入政府采购的物资供应商和农机作业服务主体,均应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对提供产品不达标的供应商,要及时查处并纳入政府采购黑名单。确保不引发政策性攀比,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安全,确保任务落实。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做好有关文档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六)做好绩效评价

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按照市财政统一要求对市级油菜轮作示范项目工作进行年度绩效评价,报市农技推广中心。

                          江夏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6年8月6日

附件:

1.江夏区2026年油菜轮作示范任务申报公示单;

2.江夏区2026年油菜轮作示范项目采购物资发放清单;

3.江夏区2026年油菜轮作示范项目面积验收单;

4.江夏区2026年油菜轮作示范项目验收实施方案;


附件1:

江夏区2026年油菜轮作示范任务申报公示单

江夏区      街道      村(盖章)     填写日期: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序号

示范区域

村(组)名称

示范项目主体负责人

申报播种面积(亩)

审核负责人

签字

姓名

联系电话

签字

1








2








3








4








5








6
























1. 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用于村委会存档,一份用于街道汇总公示,一份交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存档备案。2.街道汇总公示表需负责人签字。3.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区审核小组成员(签字):    村委会(签字):          街道(签字、盖章):

附件2:

江夏区2026年市级油菜轮作示范项目采购物资发放清单

江夏区           村(盖章)   填写日期:       街道经办人:         联系电话:

序号

示范区域

(组)

农户或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姓名

*****种子

(公斤)

****肥料

(公斤)

*****药剂

(公斤)

联系电话

签字

备注

1










2










3










4










5




















注:本表一式四份,一份由村委会保存,一份由街道(办事处)保存,两份交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存档备案。

经办人(签字):         村委会负责人(签字):        街道负责人(签字、盖章):


附件3:

江夏区2026年市级油菜轮作示范项目面积验收

江夏区     街道     村(盖章)       填写日期:       街道经办人:        联系电话:

序号

示范区域

村(组)

名称

农户或新型经营主体

负责人姓名

承担项目面积(亩)

完成项目面积(亩)

联系电话

签字

备注

1









2









3









4









5









6









注:1.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由村委会保存,一份用于街道(办事处)汇总公示,一份交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存档备案;2. 街道(办事处)汇总公示表需村负责人和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共同签字;3.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区审核小组成员(签字):       村委会(签字、盖章):      街道(签字、盖章):


附件4

江夏区2026年油菜轮作示范项目

验收实施方案

一、验收依据

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汉市2026年油菜轮作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农办〔2026〕24号)及《江夏区2026年油菜轮作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制定本验收实施方案。

二、验收范围与对象

(一)验收范围

全区承担2026年市级油菜轮作示范任务的街道,总目标面积5000亩。

(二)验收对象

承担2026年市级油菜轮作示范任务的种植业主,包括村集体、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种植企业等。

三、验收组织架构

(一)区审核小组

职务

姓名

职责

组长

湛维成

复核结果终审

成员

朱李、胡世平

资料审核、公示监督

)第三方无人机航拍技术组

通过政府采购询比价方式选取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的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负责油菜种植区域无人机正射影像航拍、地块制图及面积核算。

)财务审计组

通过政府采购询比价方式选取第三方审计机构,会同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财务人员组成财务审计组,负责项目资金拨付审核、物资采购结算审计、供应商履约资金支付审核。

四、验收方式

采取"无人机航拍实景制图+北斗作业面积比对+区级100%审核"的方式。

(一)无人机航拍实景制图

1. 第三方无人机在油菜封行前完成全部申报地块正射影像航拍,在地块影像上直接绘制种植区域边界,出具地块分布图面积、种植主体。

2. 提交成果:影像资料和逐户面积核算表。

(二)北斗农机作业面积比对

1. 调取作业主体北斗农机监测平台2026年秋冬油菜播种作业轨迹数据,提取各主体播种作业面积。

2. 将北斗作业面积与无人机航拍面积进行逐主体比对。

3. 最终确认面积以两者中的较小值为准

(三)审核

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对全区所有申报主体的无人机航拍面积、北斗作业面积、街道初验面积进行逐地块、逐主体100%审核,不留死角。审核内容包括:

1. 面积数据一致性核对;

2. 地块位置与申报信息匹配性检查;

3. 组织实地复核。

五、验收流程

(一)业主自验(11月1日—11月10日)

种植业主自查填报《江夏区2026年市级油菜轮作示范项目面积验收单》,报送所在街道。

(二)街道初验(11月10日—11月20日)

街道逐户逐地块核定种植面积,农户街道共同签字确认,公示不少于5天,汇总报区推广中心。

(三)无人机航拍(11月15日—11月25日)

第三方完成全部地块航拍、制图,提交航拍成果及面积核算表。

(四)北斗数据调取比对(11月25日—11月30日)

调取北斗农机作业数据,与航拍面积逐主体比对,取较小值,出具比对确认表。

(五)区级审核(12月1日—12月10日)

区推广中心按本方案第四条第(三)款逐地块逐主体审核,对有异议的实地复核。

(六)公示与兑付

审核结果在政务网公示5天,无异议后按程序拨付。

、财务审计工作流程

(一)物资采购审计

1. 审核政府采购程序合规性(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

2. 审核中标供应商资质、产品质检报告,确保符合招标约定技术参数。

3. 审核物资到货签收单、发放签收台账,确保账实相符。

4. 供应商履约完成后,经技术验收组签字确认,财务方可办理资金支付。

(二)面积补助资金审计

1. 以区级审核确认的最终面积(无人机与北斗比对取小值)为拨付依据,计算补助总金额。

2. 复核面积验收单——街道、技术验收组、区审核小组三方签字完整性。

3. 资金拨付执行"先审后拨"制度,由财务审计组出具报告并在江夏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后方可支付。

(三)结余资金审计

因招标节余或气候原因未使用完的补助资金,须编制结余资金使用计划,经区审核小组批准后方可支出。结余资金用于项目区当季油菜生产田管,使用完毕后纳入年度项目决算审计。

(四)审计归档

所有财务资料(采购合同、发票、验收单、支付凭证、审计报告)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统一归档,接受上级财政和审计部门检查。

七、验收成果清单

序号

成果名称

责任单位

1

街道《面积验收单》汇总

各街道

2

影像资料和逐户面积核算表

第三方

3

北斗与无人机面积比对确认表

第三方

4

区级100%审核记录表

区技术验收组

5

财务审计报告

第三方

6

项目验收汇总报告

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八、工作要求

第三方机构认真核验数据,出具对应面积确认表并签字盖章,按照验收方案提交资料给江夏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按照要求统一归档,虚报面积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追回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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