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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夏区高龄津贴失联人员信息核查及拟销号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7-31 16:41   文章来源:暗香直播 民政局

为全面落实高龄津贴惠民政策,切实保障我高龄老年人合法权益,确保应享尽享、不漏一人,近期民政局通过公安户籍数据比对、街道入户摸排、村(社区)网格核查等方式,筛查出一批江夏区户籍、年满80周岁因长期失联(异地养老、住址变更等)无法核实信息,至今未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为尽快核实信息、落实待遇,现面向社会发布寻查公告,公示期自2026年731-2026年8月6日,共7天。请广大居民相互转告,如有公示人员或其家属看到该公告后,请尽快主动与所在地街道或村(社区)联系,核实相关信息,办理相关手续,以便顺利领取高龄津贴。

一、失联人员范围

1.具有江夏区户籍且年满80周岁,经多方核查,无法联系本人及家属、无法确认当前生存状态与实际居住地址;

2.未在我区办理高龄津贴申领手续、无津贴发放记录。

二、补贴标准

80-89周岁:100/人/月;90-99周岁:200/人/月;100周岁及以上:500/人/月。

三、办理要求

请失联人员本人、家属、监护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携带以下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或街道办理信息核实与补报手续: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银行账户(邮储银行)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

1.信息核实:村(社区)/街道社会事务办核对身份、年龄、户籍及生存状态,登记现居住地址与联系方式;

2.补报申请:提交身份证、户口簿银行账户(邮储银行)相关材料;

3.审批发放:民政局审批通过后,从2026年7月起按季度发放,历史未领月份按规定补发。

五、办理事项提醒

1.主动告知年满80周岁江夏区户籍老人可主动告知村(社区)相关信息申报高龄津贴

2.资格认证。已领取高龄津贴的老人需每季度配合进行生存认证未认证将暂停发放。

3.户籍迁出/变动。享受高龄津贴的老人户籍迁出本辖区的,或老人去世的,家属应在当月主动告知村(社区)办理停发手续,切勿隐瞒冒领。

4.谨防诈骗。办理过程中不收取任何手续费,切勿轻信“代办补缴”、“高价换卡”等诈骗信息。

六、咨询方式

民政局养老服务组027-81819057、15972555016

街道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居委会

特此公告。

        江夏区民政局

          2026年731

附件:江夏区年满80周岁失联(放弃)未享受高龄津贴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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