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8年度暗香直播 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6-06-18 15:34 文章来源:江夏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市农业农村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6-2028年市级财政支持农业农村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武农〔2025〕29号)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2028年度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2026-2028年度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强政策扶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加快补齐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短板,增强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商品化处理能力。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结合我区农业产业发展布局和农产品流通特点,科学规划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布局。
(三)突出重点,联农带农。建设范围覆盖全区,重点向脱贫街(管理委员会)村和田头倾斜,主要扶持特色农业产业链发展,包括蔬菜、畜禽、水产、水果等鲜活农产品生产主体及联农带农作用强的“菜篮子”产品配送企业。
(四)自主申报,规范建设。各项目建设主体根据实际需求提交建设申请,经所在街道审核和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批同意后,规范组织开展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
(五)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由项目建设主体按建设标准新改扩建,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项目建设并验收合格后,次年按相应标准给予奖补。
二、建设目标
力争到2028年,新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15个以上,有效提升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商品化处理和冷链流通能力,保障“菜篮子”产品稳定供应,助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三、奖补对象
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四、建设内容
(一)冷库主体
1.节能型通风贮藏库。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的地下、半地下贮藏窖或地上通风贮藏库。
2.节能型机械冷库。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的冷库。也可对闲置厂房等进行保温隔热改造,安装机械制冷设备,改建为冷库。
3.节能型气调贮藏库。气密性较高、可调节气体浓度和组分的气调贮藏库,配备碳分子筛制氮机、中空纤维膜制氮机、乙烯脱除器等专用气调设备。
建设主体可根据产品特性和实际需求选择冷库的建设类型和规模,可以选择一种或多种类型组合建设,更好地提高设施利用率。冷库主体建设投资主要包含墙面、地面保温工程及制冷系统设备设施。
(二)配套设施设备
配套设施设备投资为围绕冷库主体建设所需的必要工程及设备,主要包括:基础开挖、地面硬化、钢棚钢架等土 建及结构工程,以及各类辅助生产设备。其中辅助设备包括:强制通风预冷、差压预冷、真空预冷等专用预冷设施;称量、除土、清洗、分级、愈伤、检测、干制、包装、移动式皮带输送、信息化采集等必要设备;冷藏运输车辆1台。
五、奖补标准
支持项目建设主体2026-2028年度完成新改扩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项目。单个主体最高补贴比例不超过仓 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总造价(冷库主体造价和配套设施设备造价之和)的30%,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最低冷库容量不低于100立方米。其中,纳入奖补范围内的配套设施设备造价不得超过冷库主体造价。已纳入或已享受中央、省、市相关政策扶持范围的项目不得重复奖补。
六、实施程序
(一)制定方案。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项目申报、评审、立项、管理、验收等措施进一步细化并并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同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备案。
(二)项目申报。建设主体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将申请建设的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上报所在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审核,由区农业农村局对项目审核,项目审核通过后组织实施。
(三)项目实施。项目主体按照申报实施方案要求,自主选择具有冷链建设专业资质的施工单位开展建设(持有相关部门单位颁发的冷链建设专业资质证明证书)实施项目建设,采购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依法履行相关责任义务,设施建设、设备采购全过程须全程留痕,建立台账资料。
(四)项目验收。建设主体完成项目建设后及时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区农业农村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参与项目验收并出具工程和财务审计报告。区农业农村局对项目拟奖补资金进行核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出具区级验收通报。项目验收工作应于当年9月20日前完成,未完成项目验收的列入下一年度项目。
(五)资金安排。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区财政局于当年9月30日前向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报送联审联报的相关材料(含项目明细请款报告),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区级项目完成及验收情况编制项目年度预算。对符合条件的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项目,可采取“直达快享”的方式将奖补资金拨付至项目主体。
七、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农业农村局制定2026-2028年度项目实施方案,做好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建设、验收、公示等工作,引导项目主体不断提高设施综合使用效率,避免设施闲置。
(二)加大政策扶持。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实际情况出台区级扶持政策,加大对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
(三)落实用地管理。各项目建设主体属地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要积极协调国土资源部门落实农业设施用地政策,切实保障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用地需求。
八、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附件:1.暗香直播 2026-2028年度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暗香直播 2026-2028年度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申报书
暗香直播 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18日
附件1
暗香直播 2026-2028年度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6-2028年市级财政支持农业农村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武农〔2025〕29号)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2028年度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2026-2028年度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本区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二)申报主体有冷链设施需求、有资金实力、有农业设施用地或闲置房屋和厂房、有用电保障。
(三)申报主体是围绕本地特色农业产业链发展,包括蔬菜、畜禽、水产、水果等鲜活农产品生产领域,以及联农带农作用强的“菜篮子”产品配送企业。
(四)申报主体落实农业设施用地报备手续(或可对闲置房屋、厂房进行保温隔热改造,安装机械制冷设备,改建为冷库和通风库)。
二、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和补贴标准
(一)建设目标。2026-2028年,全区新建扩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10个以上。
(二)建设内容。见实施方案。
(三)补贴标准。支持项目建设主体2026-2028年度完成新改扩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项目。单个主体最高补贴比例不超过仓 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总造价(冷库主体造价和配套设施设备造价之和)的30%,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最低冷 库容量不低于100立方米。其中,纳入奖补范围内的配套设施设备造价不得超过冷库主体造价。已纳入或已享受中央、省、市相关政策扶持范围的项目不得重复奖补。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提供农业经营主体证明材料扫描件和简介(300字以上)。
(二)申报单位提供农业设施用地审批证明材料,利用闲置厂房和房屋改建冷库的需提供三年以上租赁合同。
(三)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申报书。
(四)《**项目真实性承诺书》。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区农业农村局受理申报(当年6月)。
(二)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班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审结果交区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当年6-7月)。
(三)项目实施主体明确后及时在网上进行公示(当年6-7月)。
五、有关要求
申报材料汇编成册一式3份,报暗香直播 农业农村局201办公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李雷
电 话:13720175549
地 址:暗香直播 纸坊街江夏大道148号
附件:**项目真实性承诺书
附件
**项目真实性承诺书
暗香直播 农业农村局:
一、我单位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拖欠应缴还的财政资金,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信用湖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以及其他领域企业“黑名单”。
二、本单位申报的此类项目不存在重复申报,没有在其他部门申报相同项目。
三、我单位申报的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均真实、合法,如有违反,贵局可以直接取消项目资格,若已经获得重复政策支持,则本单位承诺于贵局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已获得的资金退回至贵局指定账户。
四、本单位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安全生产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附件2
暗香直播 **年度农产品仓储保鲜
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申报书
项 目 名 称:
申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及电话:
武汉市江夏区农业农村局
年 月
武汉市江夏区**年度农产品仓储保鲜
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申报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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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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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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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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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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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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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资总额资金 |
拟申报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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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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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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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单位意见 |
我单位对本次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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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街道意见 |
签 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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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责任科室意见 |
签 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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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 |
签 字:
年 月 日 | ||
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
管理工作注意事项
一、项目主体需对项目及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经认定存在虚假、瞒报等违规情形,一律取消项目奖补资格。
二、项目主体申报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产业发展的需求,所使用的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必须符合现有的政策规定。
三、项目购置的设备、设施应标识清晰、来源可追溯、采购渠道合法合规,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安全规范及相关技术要求;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冷库保温材料应达到B1级及以上阻燃标准,由项目主体自主合规选用。
四、项目施工发票的开具应符合税务部门对项目施工发票的开票要求,税收分类编码应为建筑施工,备注项目名称和项目地点。材料设备购置发票的开具应对各项采购材料设备明细分条列项,备注项目名称和项目地点。发票及发票清单明细应与合同所附采购清单一致。
五、要求第三方机构验收时对发票真伪查询资料、银行付款凭证真伪查询资料及银行流水资料进行归档。
六、新购置冷藏运输车辆奖补资金按车辆销售价格核算, 车辆购置税、保险、加装改装、服务等费用不纳入奖补核算范围,由经营主体自行承担。
七、冷库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配套设施奖补范围;非 生产性建设、利用原有设施设备改造部分及超出必要合理范 围的基础设施,不纳入奖补及总投资核算,由经营主体自主安 排 。
八、项目奖补资金计算公式:
奖补资金=(冷库主体造价+配套设施设备造价)×30%
其中,纳入奖补范围的配套设施设备造价≤冷库主体造 价。
例一:冷库主体造价10万元,配套设施设备造价8万元,奖补资金为(10万元+8万元)×30%=5.4万元。
例二:冷库主体造价10万元,配套设施设备造价12万元,奖补资金为(10万元+10万元)×30%=6万元。
鄂公网安备 610112020001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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